海都闽南网讯 今年1月14日,漳州南靖人肖某智酒后驾车,将车停到晋江东石镇东埕村的一池塘边。结果,在肖某智下车呕吐之时,他的堂叔肖某杰爬上驾驶座,将车开进了池塘,肖某杰被淹死。昨日,晋江法院对肖某智一审作出判决: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肖某智在东石镇做茶叶生意,今年1月14日,肖某智和堂叔肖某杰还有几位朋友一起喝酒。散场后,肖某智开车载着肖某杰和一位朋友前往宾馆。行至事发路段时,肖某智下车小便和呕吐。其间他不慎摔倒,朋友赶紧下车搀扶。突然,肖某杰爬上驾驶座,启动了汽车。由于肖某杰不会开车,车子倒进了池塘,他不幸溺亡。
事发后,经酒精测试,肖某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超过了醉驾标准。虽然并不是肖某智直接造成其堂叔死亡,但他同样因为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 (本网记者 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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