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及出入境通行证,或者出售护照及出入境通行证的处罚 |
事项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
法定依据 | 《护照法》 第十八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非法护照及其印制设备由公安机关收缴。 2.《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
裁量规则 | 《护照法》 第十八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非法护照及其印制设备由公安机关收缴。 2.《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
法定期限 | 无 |
办理机关 | 篮球比分直播:市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出入境管理支队 |
联系电话 | 2218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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