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7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林凯文) 闽南网记者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已在惠安地区全面铺开,对于换领完居住证的外来民众而言,出境旅游、学习、经商等手续办理,将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惠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许文华介绍,“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居住证持有人既包括外省户籍人员,也包括本省户籍人员。”这也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无需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申办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办证便利,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以证明其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即可申请办理①普通护照②往来港澳通行证③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除赴台定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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