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东桥镇林某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惠安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惠安林某家违建的围墙被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她怀疑是邻居陆某家人举报。去年4月9日,她与丈夫王某闯入陆某家中庭院,与对方理论并发生争吵。当时,林某扔砸陆某庭院内的碗、脸盆等日常物品,直到陆某摔倒后才离开。案发后,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林某主动到案。
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说,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的行为。“侵入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权人允许擅自闯入;二是进入时住宅权人不反对,但在住宅权人要求退出时,仍然滞留,不肯退出。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因怀疑陆某家人举报其违建,闯入对方家中滋事滞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案发后,林某主动投案,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被告人林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官提醒说,现农村多存在开放式庭院的房屋结构,必须注意的是,庭院属他人私有住宅的范围,未经他人允许擅自闯入他人庭院,破坏他人所有物,被要求退出仍然滞留吵闹,将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官建议,邻里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产生纠纷宜先冷处理,待双方心平气和后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以免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举动。(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雷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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