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丰泽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开展,丰泽警方联合街道、社区,对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摸排、访查、登记,依法对蔡某、尹某等9名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检查出租房
11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对城东街道霞美社区霞新路出租房进行检查,发现蔡某把房屋出租给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东派出所对蔡某予以行政处罚。
12日,后渚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出租房检查,发现黄某将位于蟳埔路的房屋出租给钱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对黄某予以行政处罚。
民警介绍,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流动人员以及市外返泉人员必须进行双重如实申报,由返泉人员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向居住地村(居)报告;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房屋租赁中介配合所在村(居)开展排查和登记,并对到店租客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所在村(居)。
房东可以选择足不出户的申报方式,即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向公安机关申报承租人员和单位用工人员信息。(记者李菁 通讯员郑玲玲 文/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争春时 赶订单2025-02-13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