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9日讯 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该县将对城镇的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用将提高至0.8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将提高到1.2元/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及对象,拟调整为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居民。
记者获悉,仙游县污水处理厂共有13座,覆盖城区、枫亭、钟山、西苑、社硎、游洋、石苍、菜溪、度尾、书峰、园庄。目前,仙游县污水处理费用为0.8元/吨,征收的范围及对象为仙游县城区范围内所有排规划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和仙游经济开发区枫亭片区、枫亭镇集镇规划区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新收费标准将报请仙游县政府批准,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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