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以前有所谓门荫和任子制度,即使隋唐以后建立了科举制,当官靠读书,但那只是皇帝老儿选拔人才多了一条道而已,“子凭父贵”的事依然大行其道。于是,高官子弟凭借祖上的功绩、地位,得以循例担任官职。苏洵《上皇帝书》说得很透彻,任子制度,即是“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在那个时代,嘴上喊着“俺爷是某某高官”,“俺爹是某某高官”的人,是很牛的。
当时王锷任岭南节度使时,坐镇广州,管辖着今天广东、广西大部,云南一部分,海南及越南北部广大地区。特别是广州,商业繁荣,国际贸易兴盛。王锷收的租税,除上交朝廷外,截留的部分数量巨大。作为边疆大吏,他还私自经营海外贸易,旗下有一支庞大的船队,每天都有十余艘装载犀角、象牙、珠贝等贵重货物的商船启航。连续经营8年,“家财富于公藏”,财富超过国库。“京师权门多富锷之财”,京城里的权贵们都眼红了,感到王锷比他们富多了。 最好
王锷在地方任节度使时,其子王稷长驻京城,根据朝廷官员地位高下及对其父升迁作用大小进行贿赂。但其父去世,背靠的大树倒了,他很快就惹上官司,家奴告发他侵占父亲原拟进献朝廷的钱物。皇帝派人到他家检点财产,若非大臣裴度为其转圜,他怕是难逃牢狱之灾。
后来朝廷任命王稷为德州刺史。上任时,这位花花公子带着一车车的金银珠宝,还有美妾和众多仆人,一路招摇过市。节度使李全略顿起贪念,怂恿军人杀死王稷。王稷的女儿被李全略掳去,收为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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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锷还只属于那种“爸爸是贪官、自己低调并且还在处心积虑编制关系网”,结局尚且如此;如果你是官二代,自己还不知“高处不胜寒”的道理,肆无忌惮、为非作歹,即使你爸爸是当朝宰相,结局也同样悲摧。
秦桧代表宋国与金国订立《绍兴和议》,杀害岳飞,“两据相位,凡十九年”。其势焰熏天,从以下两件事可以看得出来:秦府大门外站立着数名身穿黑衣、手持棍棒、凶神恶煞似的士卒,路人经过秦府门前,若是向秦府看一眼,或者咳嗽一声,立即会遭到士卒的呵斥。
秦桧曾病休一两天,其他宰相去见皇帝,除了对秦桧歌功颂德外,不敢讲别的话。秦桧上班后,对这几位宰相说:“闻昨奏事甚久。”其他宰相惶恐地说:“某唯颂太师勋德,旷世所无,语终而退,实无他言。”那几位宰相在秦桧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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