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福安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阶梯价格。
目前,福安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为3.9元/立方米,调价前用户已购买未使用的天然气仍按原价格执行。调整后,对于普通居民用户来说,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用气价格为4.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用气价格为5.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为5.9元/立方米。
燃气经营企业对年用气量无法准确表计的居民用户,以及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统一按居民阶梯第一档气价(4.3元/立方米)执行;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按3.5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闽东日报记者 黄楚妍 通讯员 兰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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