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9日讯(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 梁政 周怡楠 陈惠容 文/图)4月25日,漳州市区丹霞路出现“惊鸿一瞥”:两辆花车在细雨中前行,车上搭建了霓虹灯舞台和音响,多名女子穿着清凉,随着音乐的节奏边跳边唱……吸引了往来路人围观,更引发了热议:这究竟是民俗,还是三俗?
闽南网记者走访了解到,这是当地某庙会举行祭祀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有市民认为,这是庙会祭祀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足为奇。也有市民坦言,花车上女子穿着相对性感,还跳着热舞,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特别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有许多孩子围观,影响不好。更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花车上挂有“弘扬传统文化,传播华夏文明”等字眼,这与性感的劲歌热舞形成了强烈反差,容易引发不适。
其实,民俗活动中的出现清凉版“劲歌热舞”,一直颇受争议。这种现象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在操办“白事”过程中,时有出现。那么,既然存在分歧,如何更好地引导或管理,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芗城区民宗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称,其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游神队伍的路线、形式以及人数,而花车上面表演的具体内容、游神队伍请的演出团队等,具体由文化部门管理;而芗城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其主要管理商业性演出,该类庙会活动不在其管理范畴,以民宗部门管理为主。同时,记者注意到,类似的“花车游街”往往动作快、周期短,且演出内容也容易“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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