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3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文大队重拳出击,采取一律拆除、一律曝光、一律抄告等“三个一律”严查严治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现场依法拆除。 据统计,2022年5月9日至5月30日,龙文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棚)1756辆次,现场拆除棚架装置1756副。
据悉,龙文交警采取“设卡检查+警组巡逻+视频巡查”模式,根据辖区路口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棚)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执法,积极教育宣传非法加装遮阳棚的危害,引导市民主动拆除,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 对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抄告,对于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抄告其所在单位、文明办、机关工委,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同时抄告教育局,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与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考评挂钩。对于不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人员交通违法违规的,通报其所在村(居)委会加强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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