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22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这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名单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码、外逃所持证件信息、外逃时间、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立案单位、涉嫌罪民、发布红色通缉令时间与红色通缉令号码。
据统计,在这100名外逃人员中,女性外逃人员共23名。记者统计时发现,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位列榜首。这23名外逃女性中,有6人曾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13人曾担任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支队刑警、公司会计、办公室出纳、银行信贷员等。公开信息显示,这23名女性中有13人涉嫌贪污、受贿罪名。其他人员涉嫌挪用公款、洗钱、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记者还发现,这些女性外逃人员中有不少是因丈夫落马而逃亡国外,包括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之妻黄玉荣,广西桂林“巨贪”李和平之妻黄艳兰等。
据《凤凰周刊》早前报道,2006年,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石发亮曾在受审时辩称,检方指控他受贿的1900余万元中,有1100余万是妻子黄玉荣与妻妹黄玉芳收受的,他并不知情。他于1988年起就与黄玉荣分居,她与黄玉芳收受的贿赂款也未交给他。据了解,石发亮担任河南省交通厅长时,黄玉荣担任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副董事长兼副书记。石发亮案发半年前,黄玉荣就携子逃往美国,至今未归案。
广西桂林“巨贪”李和平的妻子黄艳兰也赫然在列,中纪委此次公开信息显示,黄艳兰曾是桂林市依兰发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的罪名为贪污,外逃时间为2001年12月。
据新华社消息,2005年,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李和平贪污案,并作出一审宣判,以犯贪污罪,判处李和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用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多万元购买的55套房产及客车。
当时48岁的李和平,无业,妻子黄艳兰时任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副经理,主持公司工作。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1999年间,该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量融资。为非法占有这些资金,李和平和妻子黄艳兰合谋在上海投资房地产。先后向上海金马、仲盛、芙蓉等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55套,支付购房款共3006.35万元。
(原标题:23女性列入中纪委外逃人员名单 多数从事基层一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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