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六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如逆水行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松懈。要拿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步一个脚印,积小成为大成。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体现的是科学精神,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坚持无以深化,不深化难以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打实、硬碰硬的任务,决不能浮在面上、挂在口头,大轰大嗡、搞一阵风。必须严字当头,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有坚持和深化的招数,一方面看住面上的问题,巩固“不敢”的氛围,另一方面向纵深拓展,强化“不能”。
永远在路上就要步伐不变,做到经常化而不是运动化,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在坚持中向纵深推进。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六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如逆水行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松懈。要拿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步一个脚印,积小成为大成。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体现的是科学精神,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坚持无以深化,不深化难以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对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都强调要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十八届中央从人心向背这个最大的政治出发,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旨在密切联系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今年又深化为面向全体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实现巡视、派驻“全覆盖”,修订制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内法规,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在创新,认识在深化,体现的正是坚持与深化的关系。
始终坚持、不断深化,就要抓经常、经常抓。宽松软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严紧硬也要一步步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打实、硬碰硬的任务,决不能浮在面上、挂在口头,大轰大嗡、搞一阵风。必须严字当头,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离开了深和细,既严不了、也实不下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注重日常管理监督,使党员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约束。要发扬“滴水穿石”的韧劲,从点滴做起,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只要咬住不松、坚持下去,就会一年比一年有所前进。
坚持和深化,每年要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针对当前出现的规避组织监督、享乐奢靡转入地下等新情况,纪委要对巡视、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尤其是组织和参加大吃大喝、出入私人会所的,直接交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查,参加吃喝的人一律查清约谈,参加者本人要在组织生活会上讲一讲,红红脸、出出汗,严重的坚决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有坚持和深化的招数,一方面看住面上的问题,巩固“不敢”的氛围,另一方面向纵深拓展,强化“不能”。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抓住具体问题,具体才能不断深化。我们党是从不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中一路走过来的。十八大以来,一批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被惩处,党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回收”问题,把当年提拔这些干部的情景模式还原,把出问题干部的蜕变历程反思一下,找出制度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在严格管理和制度创新中营造“不能”、“不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那种试图毕其功于一役、动不动就画句号的想法,既不现实,对历史也不负责。永远在路上就要步伐不变,做到经常化而不是运动化,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在坚持中向纵深推进。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一
明确内涵厘清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五条工作体会。这是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的深刻认识。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握运用好“五条体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要把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握思想脉络和理论源流,领会精神实质。学习的过程也是看齐的过程。要着眼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统一思想、找到差距、强化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贯穿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过程。我们现在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归根结底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出现问题的原因也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只有把党建设好,党的领导才能坚强有力。推进党的建设,必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党,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反映最突出,必须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的就是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明确内涵才能准确把握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党的建设有着丰富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不能全口径对接。党不仅要“管”要“治”,还要重在建设。坚持高标准在前,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为引领,使全体党员向着高标准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全党、治全党。
厘清了关系,也就明确了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纪委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二
关键在主体责任要害在一把手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应有之义。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观念,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党领导一切就要对一切负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咬住“责任”二字,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现在要求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这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不仅要态度坚决,更要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日常、较真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管党治党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把对党忠诚落实到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上,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全面从严治党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以上率下。现在,有一些党委书记把经济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甚至认为抓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会影响经济发展。谬论!古往今来,从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我们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目的正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体现的是党的宗旨。这首先是政治。如果只抓经济、不讲政治,忽视党的建设、弱化了党的领导,经济发展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又怎能实现长远发展?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你是兼任部长还是董事长,只要是党委(党组)书记,都应时刻牢记、处处体现从严治党责任,这是一份政治责任!
履行好主体责任,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在实处。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本身就包含着管理与监督,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开展巡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都是党委的职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全推给纪委。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落实主体责任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见诸行动。每一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这个担子挑起来,兑现向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果。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三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
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今天我们的干部不需要天天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无非是为党的事业得罪点人,难道连这都担当不起来?“四个意识”不能光表态,讲政治、讲大局、讲核心、讲看齐,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态度看齐,找到差距、发现问题。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牛鼻子”,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过去那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的思想,已经有所转变。但是,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状况。有些领导干部身边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都只说别人,却不谈自己的责任。对这种态度和行为,上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书记不能不管不问,否则就等于姑息放纵。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已经是言出纪随。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高悬问责利剑,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黑下脸来找典型,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释放出强烈信号,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只要条件够了,就要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这样才能发挥震慑效应,警醒一大片。要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完善和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四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惩治,惩是为了治,治是根本。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的演说《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指出“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但是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党的历史证明,只有坚持这个一贯方针,才能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是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体现的正是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党员破法无不始于违纪。干部蜕变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从一开始就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及时帮助认识和改正错误,就可以让很多人避免违法。对党和干部负责,就要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去约束、去衡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做到有病早治、防微杜渐。
“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为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四种形态”就是党委的责任,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体现在日常,只有从一点一滴抓起,才是真正的管党治党。现在的突出问题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实际上平时不是没看到、没听见,而是不愿意去得罪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如果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还谈什么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就要有锋芒和战斗性,发现干部身上有小问题,就要及时拉一把,早提醒、早纠正,决不能对小错视而不见,等同志犯了大错再算总账。“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只要把前三种形态用好了、前三道防线守住了,第四种形态自然就会越来越少,就能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抓早抓小的前提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纪委要破除“法在纪前”的惯性思维,扭转“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过去监督执纪有一种倾向,要么不得罪,得罪就得罪死。要改变那种接到问题反映,不去“惊动”干部,眼看着他的错误越来越严重的做法,有了问题反映就要同本人见面,鼓励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多大的事都主动找组织讲清楚。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不讳疾忌医、固执错误,以致达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要让他把病治好。纪检干部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敢于、善于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去教育挽救,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在监督执纪工作中。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五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不能变。要冷静清醒,认清形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现在仅仅是一个开端。三年来,31个省区市都有省部级领导干部受到执纪审查、纪律处分,形成了有力震慑。天涯无净土,各地区各部门只有问题多与少的区别,没有没问题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政治,也是警讯。反腐败没有歇口气一说,惩治腐败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党中央带头管住中管干部,省委就要管住省管干部、市委就要管住市管干部,一级管住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否则,腐败蔓延势头就遏制不住。各省区市党委、中央机关部委党组,都要在旗帜立场态度、顽强意志品质上向党中央看齐,从省管部管干部入手,再下管一级,该谈话的就要谈话,该处分的就要处分,该执纪审查的就要立案,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有人说,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实践“四种形态”,意味着反腐败就要减缓收兵。绝对不是!“四种形态”对应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使纪律严起来、管住大多数。这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变松了、而是更严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处理、党纪处分要经常运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惩治重点,严防带病提拔,修复政治生态。当前领导干部违纪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混杂、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今明两年是换届之年,决不能让这样的人带病上岗,不能再放到要害岗位。要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局,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必须作为重中之重。要认真分析“树木”与“森林”的状况,分清轻重缓急,严格把握政策,真正从“准入”上把“保险杠”上好。
腐败,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不过有时轻有时重。这是历史、文化和哲学思考得出的结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样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的事儿,就要一门心思干下去,坚持立场方向不动摇,盯住目标任务不放松,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同时削弱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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