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冬运会男子速滑赛场上的“奇景”被业内人士解读为“金牌内定”。因为这场比赛 内幕复杂,按照比赛规则,领先选手夺冠有利于两队的利益。
田思源建议:“很多比赛被人为操纵的痕迹明显,不但违背体育道德,更是在挑战观众的智商,但社会大众对此又无可奈何。因而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体育行风监督队伍,而这支监督队伍必须脱离体育主管部门的控制,完全引入社会监督,这样才能让比赛干干净净。”
3、赛事审批、经营混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每有赛事,体育主管部门都会收取不菲的审批管理费用,却不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权力寻租”。
目前中国体育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个很大的体制障碍,那就是赛事审批。大到运动会、锦标赛的举办,小到民间的一个商业赛事,都需要体育主管部门的审批。
乔新生对比说,多年来,体育总局及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在赛事管理上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条”,赛事审批权已经成为牟取 部门灰色利益的工具。
连企业举办一个三人篮球赛,都需要篮协审批,这是很荒唐的,在国外也是不可想象的。在国际上,奥运会、NBA等赛事都是非政府机构举办,体育赛事完全靠市场化运作,根本没有官方审批一说。
对于赛事审批,篮球明星、全国政协委员姚明曾在“全国两会”上提案建议“取消赛事审批”。在姚明看来,赛事审批费的收取和使用成为外界无法监控的灰色地带, 管理费往往由各个运动项目的管理中心收取,标准也千差万别,这其中有可能滋生腐败;
而体育管理部门以行政之手干扰了本来可以由市场来调配的资源配置,客观上形成垄断,抑制了部分市场主体的办赛热情和良性竞争,严重阻碍了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热情,造成人为设立办赛“门槛”的事实。
姚明认为,在当下发展阶段,体育赛事审批并没有存在的必然理由。姚明的这一建议被当年政府工作报告采纳,但业内人士认为,各级体育部门已实行赛事审批多年,想要从内部改革,拿掉这块“利益蛋糕”,肯定困难重重。
直到中央巡视组点出“赛事审批不规范、不透明,凸显部门利益”等问题,体育总局才被迫整改表态,“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除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 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事项的少数特殊类型体育赛事之外,其他赛事一律不需审批”。
除了赛事审批,业内人士还指出,一些商业赛事的经营也很混乱,比如中国足球一系列腐败丑闻中,足协官员在赞助商洽谈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的“猫腻”也一直不绝 于耳,体育赛事的经营成了部分官员“中饱私囊”的“利器”。
乔新生建议:“要防止赛事审批和经营过程中的腐败,就必须从改革体制入手,加大体育部门简政放权的力度,权力一旦下放给市场,体育官员便不再有寻租的空间。”
4、根本原因:“四不像”体制、权力集中
多名业内人士和专家均指出,无论是赛事审批和经营中的“猫腻”,还是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拔中出现的乱象,或是比赛中的各种弄虚作假,归根结底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体育管理体制导致权力过于集中。
乔新生比喻,这种集行政、事业、社团、企业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从制定行业的法规条文到选拔运动员、教练,从审批体育赛事到举办体育活动,从判定赛事 纠纷到体育奖金的发放,迅猛发展的竞技体育给各项目中心带来了潜在的可观效益。
在现有体制下,体育总局下面的各项目中心不仅是行政机构,还有事业单位,还兼有社团,一些中心还经营着企业,可以说是一个‘四不像’体制。
乔新生认为,“四不像”体制下的各项目中心,凭借行政机构和社团的多种身份,不断强化自身在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两方面的控制,这正是滋生体坛腐败的温床。记 者注意到,在国家层面,体育总局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登录体育总局网站,记者看到,总局下设很多个协会,其中,奥运项目的协会有篮 球、田径、乒乓、摔跤、网球、体操、击剑、射击、排球数十家;非奥运项目的协会有飞镖、壁球、电竞、航空运动、钓鱼、武术、龙狮、摩托、台球、龙舟、门 球、信鸽、桥牌等数十家。
乔新生介绍说,中国的体育管理体制有自身的特殊性,从计划经济时代起,为了发展国家体育事业,各项目协会直接隶属体育行政机构,合署办公、集中行使职权,发展到今天出现了“政企一家、管办不分”的局面。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受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管辖的各个单项体育协会都是社会团体,而非政府机构。有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章程中,明确禁止各国单项协会在运作中受行政干预。
类似于中国足球,其推行职业化发展已经二十年了,市场运作一直实行商业化,而管理却又是行政体制,这种由行政管理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双轨制”,使得足球联赛 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官商勾结”“假球黑哨”等丑闻,有评论认为,泱泱大国之所以足球水平老上不去,就是这种体育体制的“先天性缺陷”。
“管办不分”的另一个体制弊端,是导致体育官员兼职现象严重。如落马的体育大佬肖天,除了体育总局副局长的身份,他还兼着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国际击剑联合会终 身荣誉委员、中国击剑协会主席、中国滑冰协会主席、中国马术协会主席、中国体育战略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篮联副主席等数职。
乔新生分析,只有通过改革体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这就为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如果是一个体育经纪人、赛事主办者在体育商业活动中获利,无可厚非;但如果由一个兼职的体育行政官员来做这些事,其获取酬劳的行为肯定是违纪违法的。
针对体育腐败,中央巡视组组长张化为亦提出过建议: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认真解决行政、事业、社团、企业不分问题,实现政事、政社、政企分离,管办分离,规范干部在协会、企业大量兼职等问题。
5、扭转“金牌至上”的错误政绩观
除了体制上的原因,要杜绝体坛腐败,田思源认为,从体育总局到地方体育局,要扭转“金牌至上”的错误政绩观。
我国当前竞技体育的运行模式和考核体系是以金牌为导向的。金牌的多少,与地方体育官员的升迁、运动员的前途、教练员的奖金等利益链条直接挂钩,这种‘金牌至上’的政绩观已严重扭曲了顽强拼搏、追求卓越的体育精神。
中央巡视组曾指出:面对金牌带来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少数领导干部出现了完全错误的政绩观,片面追求运动成绩、金牌数量,疏于对运动员、教练员的教育、引 导和严格管理,甚至给予错误的政策导向,导致少数运动员、教练员在赛场上为取得好成绩不择手段,公然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甚至铤而走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以全运会为例,据田思源观察,全运会历来是各体育局角力的主战场,奖牌背后关系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价值数亿的“利益大盘”。
每到全运会前夕,一些 省份尤其是东道主,便开始下达“金牌任务”,从省体育局到各项目中心再到教练、运动员,一层一层往下压,伴随金牌而来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令一些地方体 育部门往往不择手段,进而赛场上衍生出各种“黑幕奇闻”和不正之风。
被誉为体坛“反黑斗士”的浙江省前体育局局长陈培德,曾犀利指出:“体育界有一种腐败,唯独体育界有,别的领域没有,就是竞赛。竞赛中的腐败不是个人行为,往往是集体行为、组织行为、政府行为。”
虽然体育精神讲求的是更高、更快、更强,但这一切都是在公平、公正、阳光的前提下进行。在赛场上,金牌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国的体育水平,但公平正义更代表 着国家的体育形象,为了追求金牌而产生体坛腐败,不但与体育的原始精神价值背道而驰,也是在抹黑中国的体育形象。
国家体育总局就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公布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最受舆论关注的,就是“今后在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不公布金牌、奖牌榜”,对此,舆论褒贬不一,有评论认为不公布金牌榜无法根治“金牌至上”的顽疾,属于“换汤不换药”。
田思源说:“民众反感的不是金牌榜,而是为获得金牌产生的种种腐败行为,关键是要扭转以金牌为导向的体育考核体系和发展模式,只有建立科学、全面的体育发展评价体系,‘金牌至上’的观念才能消除。”
6、将体育改革发展纳入法制轨道
防止和遏制体坛腐败,法治建设至关重要。在田思源看来,我国体育法治现状目前存在“四化”短板——立法迟延化、执法利益化、监督形式化和司法边缘化,“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坛腐败防范与治理体系是一项迫切任务”。
田思源建议,立法机关应及时修改《体育法》,制定《职业体育条例》《体育竞赛反不正当竞争条 例》等法律规范,以明确职业体育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完善职业体育管理体制。
《体育法》作为行业根本法,大多数都是原则性规定,类似于操纵比赛问题、仲裁纠纷问题、运动员和裁判选拔问题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现有体育法律体系 尚不能有效遏制体育腐败的蔓延,依法治体的局面还远未形成。
乔新生建议:“当前的体坛腐败,主要是竞技领域的腐败,因而有必要从利益导向、利益分配、利益惩罚等方面构建竞技体育反腐约束机制。
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在运动员选拔、裁判打分、赛事审批等环节发生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体育事业‘去行政化’上多下功夫,从全民体育、群众体育等多角度建立体育发展的科学评价指标。”
多名业内人士和专家均指出,无论是赛事审批和经营中的“猫腻”,还是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拔中出现的乱象,或是比赛中的各种弄虚作假,归根结底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体育管理体制导致权力过于集中。
乔新生比喻,这种集行政、事业、社团、企业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从制定行业的法规条文到选拔运动员、教练,从审批体育赛事到举办体育活动,从判定赛事 纠纷到体育奖金的发放,迅猛发展的竞技体育给各项目中心带来了潜在的可观效益。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方圆》杂志
总监制:金风
监制:刘新宇 、顾佳贇
编辑:张静、万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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