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地检署4年前侦办贿选案,因检察事务官搞错电话,监听和全案无关的潘姓里长,潘姓里长愤而提告求偿,一审判处台南地检署赔偿10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台南地检署2010年侦办一起市议员贿选案,麦姓检察事务官配合承办检察官到服务处搜索,发现1只黑色公文包内有1部行动电话。
麦姓检事官怀疑这部电话是行贿工具,就用这部手机拨打服务处的室内电话,再以便条纸记下显示的手机号码。未料麦姓检事官回到台南地检署后,找不到便条纸,便调出服务处室内电话的通话纪录,以找到手机号码,向法官声请监听。
但麦姓检事官忘记这通电话未接通,没有通话纪录,且误认是潘姓里长的手机号码,持续监听25天后才发觉有误;潘姓里长得知后,愤而提告要求赔偿160万元精神抚慰金及登报道歉。
台南地方法院判决,台南地检署应给付10万元给潘姓里长。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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