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彰化员林30岁李姓男子在2004、2008年两度与未成年少女交往,因此入狱,没想到出狱后他又在2011年结识一名13岁少女,导致女方怀孕,二审被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驳回上诉,判刑6年6个月。
判决书指出,李男先前已因与2名未成年人交往、性交,各被判刑1年6月,但出狱后又在网络游戏中诱拐少女,被受害人家属报警处理。
李男到案后辩称不知对方未成年,而且与她两情相悦。但法院调查,被害人有告知李男自己读初二,而且李男屡次找少女交往,显然是明知故犯,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仍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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