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东检警三年前查获廖姓男子违法收购牛樟。因无适当保管场所,将查扣的牛樟交还廖保管,结果被掉包,牛樟变成臭樟(一般樟木)。法官昨天将廖依赃物罪判处九个月徒刑。
牛樟奇货可居,不肖人士贪图暴利,到山区盗采牛樟木时有所闻。台东县警察局三年前根据检举,查获台东廖姓男子违法收购牛樟木,用以培养牛樟菇。警方搜出26个长出牛樟菇的培养桶,并请林务局台东林区管理处人员到场监定。
廖辩称,牛樟是莫拉克风灾时捡拾,并未向人收购,但林管处人员确认是牛樟树头后指出,“泡过海水的牛樟木,不会长牛樟菇。”漂流木都含盐,菇类无法生长,可确认是盗采后经人搬运下山。
台东检警根据林务局人员监定报告,将廖依赃物罪嫌起诉,因没有保管牛樟菇培养桶的场所,且26桶搬运不易,将赃物查封后交由廖保管。
廖在法院审理期间,向法官表示,他发现检警查封的牛樟菇越长越糟,怀疑培养桶内的木头不是牛樟,希望法官送监定。法院送监定结果证实不是“牛樟”,而是一般的樟树(俗称臭樟)。
但法官调查发现,培养桶的封条不似原封,怀疑内容物已被掉包,加上查获之初,牛樟树头确长有牛樟菇,法官传林务局人员作证称,“只有牛樟才会长牛樟菇”,认定廖收购牛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廖姓男子得知判决结果表示,明明是一般樟树,院检却都误认为牛樟,他会上诉,维护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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