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尤姓女子租房子,只缴2个月的房租却赖着不走;房东告她,法院要对她强制执行搬家,她却把房东的洗衣机、冰箱和茶几等物低价卖给二手家具业者。台北士林地方法院27日依侵占罪判尤女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尤女在2011年2月以1万1000元(新台币,下同)向罗姓男子承租台北市北投新民路的房屋1年,但付了2个月租金便未再付。罗数度催讨未果,又收不回房屋,无奈地提出诉讼要尤还屋。
2013年1月,法院判决罗胜诉确定。但尤不肯交出房屋钥匙搬家,罗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尤女却赶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将屋内罗所有的书柜、化妆台、洗衣机、冰箱和茶几等物,以7000元低卖给李姓二手家具业者。
由于尤女2年前曾以此手法侵占房东家具,李姓家具业者还因此出庭作证,所以当李和员工到该处搬家具时,见尤很面熟,遂报警处理。房东获报赶到现场,才发现尤女恶行。
尤女向法院辩称,租赁契约载明,屋内所有物品均供她使用,所以在契约终止前她有权处置屋内所有物品;待日后租约到期,物品若有毁损,或屋内情况与当时承租时不同,会赔偿房东。
但法官认为,纵使行为人事后将侵占物归还、赔偿,仍构成侵占罪;考虑她是再犯,且事后多辩解,依侵占罪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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