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嘉义萧姓男子为申请社会救助及减免孩子学杂费,接受叶姓妻子提议假离婚。事后叶女竟“假戏真做”改嫁他人,还在法庭供称对方沉迷赌博,经常有人上门讨债,早就想要离婚。尽管萧某不甘“赔了夫人”控告对方重婚获胜诉,但2人却已恩断情绝。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同为30多岁的萧某及叶女均为低收入户,但因萧某好赌,还欠了一屁股债,经常有债主上门讨债,让叶女心生不满,认为所托非人,早就有意离婚。
今年初,萧某因无力缴交子女的学杂费,叶女趁机提议2人办理假离婚,以便申请社会救助金及减免孩子的学杂费。萧某觉得有理,于是在2月间签下离婚协议书,还找来不知情的证人在协议书上盖印后,持往户政所办理离婚登记。没想到,叶女却在恢复“单身”后,与另名苏姓男子交往。萧某得知醋劲大发,于是向嘉义地方法院诉请离婚无效,请求确认2人婚姻关系存在。
5月间,当法官宣布此案辩论终结后,叶女却突然于宣判前2天与苏某闪电结婚,并于被判败诉确定后,才拿出判决书给现任丈夫苏某看。
苏某仍深爱叶女,坚持不肯退让,萧某虽打赢官司,老婆却不愿回头,只好再向法院提起苏、叶婚姻无效之诉。
审讯时,苏某声称,直到叶女拿出判决书,他才知道此事,先前完全不知道萧、叶有什么纠纷,只知道他与叶女都是在单身的情况下,前往户政所办理结婚登记。叶女也强调,,她是真的要跟萧某离婚。
但因两人办理离婚时,没有2名以上的证人见证此事,一、二审法官均认定不符合“民法”离婚的要件,据此判决苏、叶的婚姻无效,但此案仍可上诉。
法官指出,萧某胜诉的理由,主要是因为2人签立离婚协议书及前往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书上的见证人是萧某自行找来盖章,并未亲见、亲闻双方有离婚的意愿,明显违反民法两愿离婚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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