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历史大家许倬云在《许倬云谈话录》一书中,对李敖为人评头论足,直指他是“打手”、“说谎、偷书变卖”还“背叛朋友”,李敖认为内容不实,向法院提告并求偿。台北法院昨日审理此案,法官认为,许无法证明所说内容属实,判赔二百万元,并须在媒体刊登道歉启事。全案仍可上诉。
本案双方均大有来头,许倬云是汉语史学界大师,李敖是知名作家、评论家。三年前,许通过口述,委托记者李怀宇撰写《许倬云谈话录》。
许在书中品评人物,有“教授姚从吾捧李敖是拿他做打手,但李敖后来不但打,所有人都打”、“李敖聪明有余,没有章法,说谎、偷书,等到李敖要毕业时我不盖图章,所以他没毕业”等语。
本案民事部分开庭时,许委任律师出庭表示,书是由许口述后,再由李怀宇撰写,“打手”是李怀宇的论述;至于偷书部分,李写的与许所述内容不一。但法官认为,该书经许过目后才出版,许还写有序言,显见内容已由许审核同意。
法官认为,许倬云无法证明李敖是“打手”等说法属实,足证许已侵害其名誉权,致其精神有莫大痛苦,且书的内容在网络、书店都可取得,许应赔偿并在媒体登报道歉。
至于李敖,官司有望胜出的他昨说:“我李敖不是好惹的,打了六十几年官司,不是乱打的。”李敖表示,许倬云是歌星王力宏的舅公,先前他已声请查封许的一栋房屋,防止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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