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行政院”17日通过修法,加重非军职人员从事间谍行为的刑度,最高可判12年徒刑,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草案修正“情报协助人员”为情报机关“遴选人员”,以利补偿救助认定;并增列“刺探”为间谍行为。草案扩大间谍行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行政责任之主体,以启自新。
草案规定,情报人员伤、残、死亡,其抚恤及补助之特别规定,限于“境外”从事情报工作所致。
另外,情报人员身为公务人员,有保密义务,如“故意”触犯泄漏或交付信息、刺探、收集或交付信息等行为,草案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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