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对于公营事业的考成和绩效奖金发放有疑虑,“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今(9)日重申“行政院”的态度,希望根据各事业的不同属性、差异性,细致调整,在2月底前提出通盘检讨。
“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2012年度起,公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但不得超过1.2个月。
郑丽文表示,“行政院长”陈冲在上周五依程序核定2011年公营事业考成,当天就有很清楚的裁示,要求人事行政总处、“研考会”、“交通部”、“财政部”、“经济部”等相关机关通盘检讨,计划在2月底提出。
郑丽文进一步说,问题包括:为何奖金有两种,属性是什么,是不是重复;再者,是不是应该齐头式发放。
她说,“立院”前天朝野协商,“行政院”希望公营事业有合理的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尊严,另一方面要符合社会的期待,“改革要能顾虑差异性”。
郑丽文说明,有些公营事业肩负重大政策任务,盈余的概念跟民间企业完全不同:有些企业跟民间企业一样,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也要有不同的考量。
郑丽文强调,要避免一刀切、齐头式发放,合理考量公营事业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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