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一名男子涉嫌性侵女儿72次,并对女儿的未成年友人和同学各性侵1次。检方侦查后,起诉这名男子并求刑30年。
台湾板桥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一名年约45岁的男子,涉嫌从2010年6月到今年6月间,在新北市新庄区住处以每月约3次频率,性侵未满14岁的女儿共72次。
检方表示,该男子在今年5月间,见女儿未满14岁的友人独自到家中找女儿玩耍,便威胁女儿友人如果不让他抚摸,就不准她来家里找女儿玩耍等,友人因心生恐惧遭男子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儿的初中同学某日被男子威胁后到新庄区某宿舍性侵得逞。
男子在检方侦讯时否认犯行,检方认为他恶行重大且犯后饰词狡辩,依强制性交罪起诉这名男子,并向板桥地方法院具体求刑最高刑度的有期徒刑30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罕见出土五件古代“蒸锅”,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