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2月5日讯: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铁普悠玛事故中,未满15岁的罹难者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立委”今(5)日再次提出修“保险法”,欲排除“天灾”致死也不能获保险理赔,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允诺,将在1月15日前找学者商讨完成。另外,“立委”也要求顾立雄协调寿险公会等单位,为普悠玛5位罹难的小朋友争取一人200万(新台币,下同)的理赔。
据报道,“立委”赖士葆今日在“立法院”财委会质询时,提到普悠玛事故中,有5位未满15岁的罹难者,因“保险法”规定,无法取得旅平险理赔,“立委”也曾质询“交通部”等;赖士葆要求顾立雄找寿险公会等力量,以“人道关怀”目的,提供5位年轻罹难者每人200万协助。
顾立雄表示,保险公司当时有启动关怀项目,业者提出的慰问金金额是3至20万不等,确实“可能无法令人满意”。对于赖士葆提出的每人200万协助金,他表示,会思考藉由公会力量,和“交通部”一起努力。
“立委”费鸿泰指出,过去台南强震维冠大楼倒塌案,也有青少年罹难,当时就提案修“保险法”107条,在“法规”中,未满15岁不得拿到死亡给付是因为道德问题,但因天灾死亡应该没有道德上的问题,过去未通过的107条修正,要求顾立雄重新研议。
顾立雄说,在定义明确没有道德风险情况下会研议,并同意费鸿泰给出的时间期限,将在1月15日前“努力”,与学者专家商议。不过,他也坦言,就算“修法”,也不可能回溯到普悠玛事故。
“立委”刘建国问到“保险法”107条是不是恐龙条文?他指出,台湾平均每两年发生重大伤亡的天灾人祸,很多家庭因为这法条无法得到理赔,反而引发另一种道德风险。
顾立雄响应,道德风险是“保险法”的基本原理,如果全面性开放未满15岁投保死亡险,反而是会因此鼓动这些儿童承受的风险。如果有一种保险的设计,是可以避免掉这种道德风险,定义很清楚,那就没有问题。例如过去“立委”曾提过“修法”,不过度提高保额,在一定限额情况下可以理赔,这个概念顾立雄认为可以讨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