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张某是文盲,来自湖北省一个农村,来厦门后暂住同安区梧侣村。经查,从2013年3月开始,张某租赁了湖里区一处地方作为厂房,无证进行电镀作业,而且她在没有废水处理设施和规范化排污口的情况下,就偷偷排放污染物。
2014年7月31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提取电镀废液。经鉴定,该废液含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案发后,张某主动至厦门市公安局五通边防派出所投案。随后,她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不过,因为她是自首,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