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2日援引港媒的报道称,大陆农历年前在北京召开的2017年对台工作会议提出研究赋予台湾民众“国民待遇”。报道援引香港《明报》2日的报道称,与会官方智库人士透露,会议提出了研究推出赋予台湾民众“国民待遇”政策措施的要求。文章称,预期大陆方面会单方面推出一些类似“国民待遇”的政策,以促进两岸民众在大陆融合发展。
另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在读书、经商、就业等方面,已经享受诸多优惠,而少数未能享受的“国民待遇”的范畴,就是在医保、参军、考公务员方面仍被排除在外,这几方面能否有所突破,值得关注。
目前,所谓“国民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经济体给予在其境内的其他经济体的公民和企业与其境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属于经济方面的权利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3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民待遇”这一定义在学界仍有分歧。过去提到“国民待遇”一般涉及的是企业和法人。而现在对于个人而言,应该指的是为台湾人民在大陆地区的生活、就业、居住和学习提供相当于当地居民待遇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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