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则#男子捡大学生手机索要千元不给就刷机#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2000元。12月2日,当事女生表示,手机里面有其过世家人的照片,“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有网友表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拿,拿着心里不膈应吗。”
“这个道德层面应该还,但是是捡的,所以法律上似乎没有必须无偿归还的条款,不过不给钱就刷机涉嫌敲诈勒索了吧? 最重要的是自己保管好财物就不会丢了。”
还有网友提醒应该重视数据资料备份:“我建议手机里重要资料还是要定时备份。作为一个女大学生,不会弄不来的,还是没重视数据。”
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由此看来,“拾金不昧”对市民而言既是道德约束,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违法行为。
捡到财物拒不归还,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是侵犯了失主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结合侵占人的具体行为以及相关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丢了东西该如何找回?
寻找遗失物可以求助公安机关;为了尽快找回遗失物,通过电视、广播、社交平台等媒介对外发布悬赏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可以自行处置捡到的物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擅自将失主物品扔掉或损毁,或许会面临赔偿失主损失的法律后果。
综合华龙网、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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