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0月29日电 云南省公安厅29日公布《“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按照该办法,凡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以及举报外国人存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最高可获奖励30000元(人民币,下同)。
《奖励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公安机关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群众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实施奖励。外国人“三非”活动线索包括: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协助外国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外国人存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其他涉嫌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及外国人“三非”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根据其为侦破或防范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案件、抓捕蛇头、“三非”“四黑”等违法犯罪分子等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举报人奖励,发放200元至30000元奖金。
《奖励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韩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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