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4000万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有了明确标准。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今日(8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
记者注意到,通知主要聚焦4000万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明确了涵盖老年人能力情况和阿尔兹海默、帕金森等常见疾病罹患情况的护理需求评估标准,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评估标准有效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据此按需分类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通知明确,老年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包括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3种类型。护理项目主要包括生活护理类、护理与康复类、心理护理类和中医护理类等。
相关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的评估结果,将老年患者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按照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提供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
焦雅辉表示,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老年护理工作力度,出台加强老年护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
同时,总结“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通过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失能老人、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适宜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新京报记者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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