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申请积分服务工作正式启动 创设“1+N”制度框架,构建凭积分享受公共服务模式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来穗人员个人申请积分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全市172个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的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将同时接受积分制服务申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开放。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类12项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和年龄;加分指标包括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
广州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探索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广州经验,呈现几个方面特点:一是创设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二是构建了来穗人员凭积分享受公共服务的模式。设计了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部分积分指标体系,较客观公正地依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进行积分,在公共资源相对紧缺的领域,实行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三是通过指标设置体现政策导向。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和年轻人设置了相对高的分值,有利于广州优化人口素质结构。四是采用“互联网+”方式实现全程信息化服务。各部门依托同一信息系统开展“一网式”积分服务工作,对来穗人员积分进行审核认定,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工作效率。
自7月1日起,来穗人员随时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积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需要申报办理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可关注市政府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需要办理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可在每年春季学生申请报名期间、各区教育部门公布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相关政策文件后,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积分制服务申请。需要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来穗人员,可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印发的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积分制服务申请,具体承租分值按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江靖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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