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
司机表示:要救护车缴费我头一次听说。
据司机说,救护车在出诊的时候已经交过一次费用。
同时质疑:哪条法律规定救护车要收费?
对此,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侯先生表示: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在免征范围内。
侯先生证实了司机的说法,救护车只在上高速的时候交过费
救护车上高速,真的不能免交通行费吗?
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救护车并不在此列。
既然有明文规定,就没啥争议了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