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古田县公安局官方微信22日对外通报称,该县鹤塘镇13日发生的群众食物中毒事件,经该局连日工作,确认该事件系因销售光饼同业竞争引发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据官方此前通报,13日,有部分当地群众和过往旅客在古田县鹤塘镇坊下路口购买光饼食用后出现呕吐、麻痹等不良反应,疑似有质量问题。
截至15日0时,宁德市、古田县医院共收治疑似患者48人,其中住院治疗41人(重症6人、中度9人、轻度26人),门诊留观7人。经治疗,所有收治人员病情稳定并逐步恢复健康。
通报指出,经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送检光饼样品检测,确认涉事光饼中的“葱肉饼”钡元素含量异常。经调查,经营者当日加工制作光饼约500片,其中“葱肉饼”数量约100片。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调查。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4岁,屏南县人)目前已被古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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