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伤医女教师:伤医肯定是我的错 网络流言也让我受伤
新华社上海1月14日电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一中学教师缪某“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引发热议。有网民指其曾有伤医行为,有违师德,不应评定为高级职称,也有人认为应给年轻教师改过自新的机会。就网络热议的相关情况,14日,记者直面当事人缪某进行了采访。
针对网传伤医行为,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9月26日,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内,病人缪某与急诊医生郑某因就诊流程问题发生口角,后升级为冲突,缪某殴打郑某致鼻骨骨折。上海徐家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双方带所调查并制作笔录。经询问,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后双方在徐家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缪某同意给予对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郑某对此表示无异议。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缪某面对记者说:“伤医肯定是自己错了。事发后,我多次向当事人和所在医院道歉,并付出了相当数额的经济赔偿。事件给我自己和学校、学生、家人等各个方面都带来了压力,我非常后悔。作为一名老师,应当在各个方面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错了就是错了,必须承认错误,一定要吸取教训。”
2016年,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转户”申请时,因被举报投诉,缪某主动撤回了申请。最近,缪某“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网络上公示,也引发了热议。
缪某坦言,没想到“医院事件”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她表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网民的批评和舆论监督,并希望通过努力教学来弥补过错。与此同时,她也表示,网络上有一些不实信息需要澄清,包括说她三番五次医闹、因多次流产大闹、评上优秀老师“有后台”等,这些都是完全不实的。近年间,缪某的一些个人信息和隐私也被网络曝光,“我的照片被翻出来,家庭信息也出现在网上,还有人言语攻击我的学校、学生、教育部门等。对于这类情况,说心里话,我心理上受到的伤害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学校领导和一些同事对记者表示,作为一名教师,缪某在学校里的表现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她有较强的责任心,尤其对学困生非常关注,经常利用中午和课后时间给他们进行辅导。”缪某的同事说。还有教师表示,缪某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只要悔改应当给予其机会。
针对网民和市民来电来信对缪某师德问题的投诉,闵行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闵行)办公室对于师德问题的评判标准,主要是教育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2014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目前,办公室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有教育界和法律界人士表示,这起事件是一个“多棱镜”,当前网络上热议的一些内容和缪某所阐述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例如,有网民认为,师德不仅体现在校内,而且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中肯之言,即使离开职场环境,在日常生活中,教师也应更加注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对于特定职业人员出现失范行为,要从“治病救人”的角度出发,细化惩戒程序和惩戒措施,明确一定的惩戒力度和时限,责罚与行为适配,帮助当事人悔改和自新。与此同时,也需要区分基于事实、建设性的网络监督和网络流言、人肉搜索的界限。(记者吴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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