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4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
新华社哈尔滨9月8日电(记者李建平)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开通报4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有3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这些通报的问题包括,兰西县盐业管理站站长李春育在行政执法中,在未制作现场笔录及开具扣押单情况下,将某盐业公司车辆及盐产品封存,违反相关规定。目前,李春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兴分局负责人石少华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有6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后,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出具处罚票据,违规对每家企业罚款9000元。目前,石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鹏宇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遇到有个体工商业户拒检情况,没有登记拒检个体工商业户情况,也不向上级领导汇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王鹏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因工作拖沓推诿,对企业相关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给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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