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针对摩拜的有组织网络抹黑事件?
摩拜方代理律师称,“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我们怀疑是由于商业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被人恶意驱动的互联网名誉侵权活动。”
摩拜方认为,文章为吸引公众关注而精心设计“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醒目标题,各被告恶意编辑并突出显示的导语“层层挖掘迅速成名背后的摩拜,可发现其不仅存在抄袭问题,也在用户押金问题、投资人最关心的盈利问题上都已丧失了应有的企业诚信”;以及在文中不遗余力地诽谤摩拜“鼓吹技术创新,实则抄袭成性”、“摩拜为了赢得投资和行业关注,打造自身科技感的企业标签,不惜通过抄袭技术专利的手段,并刻意将其技术创新能力严重夸大”等。
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则认为,涉案文章转载自互联网公开信息,软件咨询网和IT咨询网也转载过原告的正面稿件,并非主观故意侵犯原告名誉权。并且转载涉案文章前一天,该文章已经在网上大量传播,现在仍能找到,且浏览量大于被告方转载的文章,被告方转载文章并非在网站主页,浏览量小。该律师强调,共享单车领域存在有关押金的大量争议,被告转载文章只是为了客观传播信息。
另外一名被告方律师也表示,该网站所发文章不是首发,也不是其作者。并表示摩拜押金、烧钱问题在被告发布文章前,网上已经有大量文章,涉案文章内容属实,表述客观,并没有诽谤和诋毁。
此外,摩拜方律师还称被告一方面在其网站上自吹自擂其是抱有“新闻理想”和“高度责任感”的“卓越媒体人”,“业界公认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团队由“来自于国内的知名研究机构和权威媒体人组成”,还特别在其网站介绍中提出“媒体活动对创业者提供的帮助,远不仅仅是信息发布与公共传播,更不应该是营销噱头”;另一方面却在其网站上精心编排和发布诽谤、侮辱摩拜性质明显、险恶用心昭然若揭的匿名新闻黑稿,完全丧失了专业媒体、专业媒体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应秉持的真实、客观、中立的立场。该律师还提出各被告除应依法连带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向摩拜披露侵权匿名报道的真实来源及其作者的身份信息。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实习记者 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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