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中山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困难救助数据出炉,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幅提高至896元,增幅达42.4%,全市发放低保金3586万元;大幅扩大低收入家庭范围至低保标准的1.5倍;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扩大到普通家庭,全市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59万元。
重病救助惠及普通家庭
石岐区康华社区退休老人李叔夫妻俩每月有近5000元退休金,原本一家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为救治患先天性心脏病和重度肺动脉高压等疾病的女儿,老两口花去了一辈子的积蓄。去年8月,李叔的女儿在社会各方的帮助下接受了换肺手术,术后治疗至今产生17万元费用,社保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9万多元。李叔家不是低保户,也不是低收入家庭,后续治疗的高额费用大大超出了家庭的承受力。
正当李叔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去年年底中山修订完善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由原来的中山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扩大至特困供养人员和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家庭,给李叔家带来了福音。“家庭患者在过去一年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以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占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部分给予救助70%,个人的年度救助额度可以达到最高20万元。”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李叔家为例,去年家庭医疗费用个人支付9万多元,家庭收入6万多元,按60%计算为3.6万元,因此符合救助的金额为9万元减去3.6万元等于5.4万元,市财政按照这个金额的70%给予救助,李叔的女儿最终得到3.8万元救助金。
据介绍,上半年,市镇两级共救助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低收入对象548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59万元,同比去年增幅41%。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水平达人均3343元,比省目标任务高出28.5%。除医疗方面建立了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外,中山市各镇区对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直接医疗救助,上半年,支出救助金28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930人次。
低保标准提至896元
今年上半年,中山低保标准从629元调整至896元,增幅达42.4%,与珠海标准一样,为省内同类城市最高。
经初步测算,提高标准后,全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3783户7977人增至5200户12000人。全市全年共需投入保障资金约1.2亿元,增加支出逾5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将增加投入近4000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市有8689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年初增加700多人,发放低保金3586万元。
低收入家庭界定范围扩大
明叔(化名)一家月人均收入为1000元,未达到低保标准。夫妻俩年近60岁,要供养80多岁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的老母亲和供两个女儿读大学,全家经常省吃俭用。从今年1月起,中山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新规,低保标准提高到896元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1.5倍来计算,相应调整为897元至1344元。新政策让明叔一家看到了希望,两个女儿上大学可以享受教育部门的助学优惠政策,老人们的医疗费用也可按现行医疗救助政策得到救助。据民政部门统计,至6月底,像明叔家一样的低收入对象全市有1190户3176人。(记者 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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