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毛珠说,自己醒来的时候,听到车门一响,曹再发已不在车上。弃车后的曹再发往北逃到一正在开发工地处,继而往东逃走。“3分钟后,警方追到工地,此时已看不见曹再发身影。”工地工人朱先生告诉南都记者。
13日晚,汝城警方发布通缉令,悬赏鼓励市民提供线索。对提供线索抓捕的将给予人民币3万元奖励,如直接将其抓捕的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不到23小时,曹再发落网。
据当地警方通报,14日下午2时40分许,经200余警察等人员的连夜围捕,在该县井坡乡浆糊村居民区一小巷内将曹再发抓获。泉水派出所所长何永翔告诉南都记者,当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还特意脱下了制服,“赤膊上阵”。
23小时的逃亡里,曹再发偷了一件黄色上衣掩盖肇事时所穿衣物,他走了20多小时山路,用捡到的矿泉水空瓶盛山泉水喝。见到民警,他的第一句话是,“你们再不找到我,我准备喝农药自杀了。”
土地拆迁
村里为他选的宅基地,两次被附近居民反对作罢
对于曹再发,汝城人并不陌生。2013年1月,曹再发曾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一时流言四起,引起社会的轰动。
江头村村主任吴进良和曹再发关系颇好,他说的话曹再发“听得进去几句”。
吴进良承认,2009年征地时,给曹再发房子的估价确实低于其他村民。“但这也是因为他不合作,锁着房子不让工作人员进去考察,所以给他的价格就低”,吴进良说,当时村里给曹再发的补偿价为16万元,其它的村民平均是21万元。
吴进良对南都记者说,在两三年后的第二期调整评估中,曹再发的宅基地房屋评估价格涨到了31万多元。到了2013年4月,交易价格涨到了63万多元。
曹再发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相关部门的赔偿方案最初是16万元,后提至63万元,但他认为“宅基地加上房子应该赔380万”。
因此,曹再发一直没接受补偿方案。2012年12月28日,曹再发建立在宅基地的老屋被拆,随后,2013年1月初,他在姐夫等人陪同下抵达广州,因散布制造血案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
据媒体报道,在当年“谣言”事件后,2013年2月27日,广东一位律师曾赶往汝城县,协调解决曹再发的征地纠纷问题,“经过4个小时的协商,县政府同意将补偿款从63万多元提高至100万元。”
据汝阳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显示,2013年4月27日,曹再发收到当地开发办63.425万元;次日,曹再发收到湖南高岭建设集团项目部赔偿款项,为116.9575万元,至此,曹再发由其被拆老屋获得补偿180万余元。
南都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材料显示,4月27日,曹再发签署保证书、协议书等,接受开发公司及有关部门的损失补偿方案,不再寻求其他赔偿。
不过,曹再发并没有停下。“在修建道路征走宅基地后,他家就没有了宅基地。”他为此继续申诉。
村里并非没有想过办法,“我们曾经给他选了三块宅基地,都不成功。”吴进良说。
第一块地,是曹家附近一块临江的土地,因为附近居民不同意作罢;第二块地在曹家四组,同样由于附近居民的反对作罢,“第三次,我们在东泉路路边、非规划区里划了两块地,让他自己挑选”,然而吴进良说,曹再发认为该地村民“姓吴”,自己作为曹姓,到那边是“充军”,又作罢。
“他最想要的是曹家路口东溪村颜家组的一块地,在汝城大道边上,他看中那块地价值高,”吴进良说。汝城大道靠近县政府,是汝城新区的一条主干道,“这块地政府早有规划,不可能划给他的。”
走火入魔
在已征收规划为学校的用地上建房子,他说“没事”
“我时常劝他,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只为了儿女去转,”吴进良感叹。曹再发一再要求土地,是要给女儿找一块宅基地。
曹再发的大姐夫陈顺立也说,他这块地是留给儿子的。吴进良认为,他要这块地是因为“价值高,可以卖钱”。妻弟朱孝才则是这样理解的:“农村人都是想要地的,赔房子都不如赔地。城里人的亲戚都是来家里玩一下就走的,我们的亲戚都是来了就住下的,需要有地建房子。”
总之,曹再发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地,就在母亲留下的一块地上开始建房。
然而,汝城县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谭利军对南都记者介绍说,这一块地早在2009年就已征收,并且补偿款已到位。“中期规划到2020年,长期规划到2030年,规划是一体编制、分期建设。”
在2009年修编的汝城县总体规划中,这块地在规划的周塘小学范围内,该规划于2011年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5年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评估,对汝城县总体规划提出局部修改,但是周塘小学部分用地性质没有改变,规划性质一直都是中小学用地,最新的这一次修订版在2016年4月27日由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南都记者从汝城县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提供的规划图中看到,曹再发的建房位置位于周塘小学的西侧,在规划中的周塘小学附近,还规划有邮电局、电信局等单位。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比如林地、耕地,土地只能保持现有用途,但不能私自修建住宅等建筑物。
卢阳镇党委书记朱军说,曹再发向镇政府提起诉求,希望以她女儿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地方政府研究约在2016年4月给他答复,但这块土地需要在县城安置点内。
曹再发与政府交涉过程不得而知,不过“宅基地一直没能给到他”。南都记者注意到,曹再发在今年5月接受媒体时曾表示,当地政府曾给了一块地给他修房子,但后来又以违建理由收了回去。
当地官方人士介绍,曹再发第一次搭建房子是在2015年3月,一个月后,该房屋因系违建被叫停拆除,南都记者注意到,其搭建地点为其1999年时承包的田地,而非宅基地。
朱军证实,涉事土地“有中小学用地”的规划。
今年9月,曹再发再次在这块“有中小学用地”土地上动工修建房屋。曹再发的多名亲属表示,政府给他“打了个条子”,大概意思是只要他在6天内建好房子就可以。但没有人见过这个条子,也不知道具体是和什么部门签订的。南都记者采访汝阳县政府多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存在这样一个条子。
弟弟曹再方曾劝二哥“不要再乱动手”,但曹再发回答“没事”。曹再发性格固执,弟弟不敢再劝。
“他是要不够的”,吴进良这样评价他。在土地问题上,曹再发越来越执着,最终走火入魔。
岳母李毛珠说,最近一年,曹再发一直不勤快,不爱做事,只有偶尔有人叫他帮忙修电器他才出去。大部分的时间曹再发一直在上访。
“两句不好,火上浇油”,接触过他的政府工作人员这样评价。
据官方统计,自2011年以来,曹再发共被公安机关训诫4次,拘留9次,被北京司法部门判刑1次,包括打伤堂弟曹建军、与芦阳镇工作人员争吵、打伤到他家协商旱土征收款问题的工作人员朱素清、用砖头砸坏正在他家旁边施工的挖机等。
2013年1月21日,曹再发因不满家乡拆迁问题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予以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同年2月21日对曹再发取保候审。
2013年3月12日,曹再发再一次到广州,制造欲跳广州市猎德大桥事件,造成广州市猎德大桥至番禺区交通堵塞14小时之久,被广州公安机关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
他的弟媳也表示,曹再发脾气一向很暴躁,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但过后很快又会后悔,“很冲动”。
南都记者在村中走访发现,曹家二组对曹再发的评价多为负面。“他这人太偏执”。
曹红旗的家距离曹再发被拆建筑最近。“曹再发和哥哥、弟弟互不往来。”曹红旗告诉南都记者,“曹再发的脾气非常不好!”
与曹再发相识多年的于女士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曹再发心情就不好。“前几年他就想开车到大城市撞人。”于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上次见面时,曹再发曾扬言一定要做出令人意外的大事件,还说要驾车到名牌大学撞学生。
他最终在自己的家乡汝城犯下了滔天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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