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报道,原本无话不谈的好哥们李广海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淮南人余朝冲动之下提刀上门“算账”,最终酿成命案。去年6月12日晚,余朝在庐阳区山林岗一民房杀死李广海,此案昨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血案发生后,余朝主动报警,让警方通知120,并让小松去小区门口接民警。120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李广海已无生命体征。
经鉴定,李广海是被单刃锐器刺切,心脏、肺脏、膈肌、肝脏等重要脏器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检察机关指控称,余朝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余朝有自首情节,可酌情轻判。余朝及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我没想杀他,只是想打他,让他以后收敛点。”余朝辩称,2015年6月12日晚自己本意并不是杀人,因此自己的罪名应是故意伤害。“她每次都不承认,所以我就想去抓个现行,让民警调解,劝李广海不要再来找我老婆了。”
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成为庭审辩论中的焦点。辩护人表示,被害人李广海与被告人的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是血案发生的原因,存在过错,且当晚,李广海也手持砍刀,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余朝刑事责任,建议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丧葬费2.5万、死亡赔偿金53.8万和交通费5000元等,共计56万余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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