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了,我才出来跑车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查了。”近日,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地方交通执法和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公路辖区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中,查获一起网约车非法运输经营案件。
执法人员查获一起网约车非法运输经营案件
11月15日上午,在沈海高速莆田收费站,一部新能源小车刚下高速,驾驶员见到执法检查时神色慌乱,立刻引起了执法人员警觉。经调查得知,该名驾驶员叫陈某某,持有“T-网约”资格证,但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辩称车上人员是他的朋友,一口否认有网约营运行为。在询问车上人员过程中,两名乘客被告知可能乘坐的是非法网约车时一脸惊讶,表示自己是通过正常渠道,在某出行平台下单,从仙游枫亭出发前往莆田涵江,到达目的地后出行平台自助结算费用,并提供了行程订单。在确凿证据面前,驾驶员陈某某承认违法事实。经进一步调查:自2023年10月开始,陈某某在出行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该平台从事网约车运输经营,但其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执法人员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陈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出行平台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11月20日,该案件处理完毕。
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提醒,合法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要求车辆具有网约车资质、驾驶员具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费用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支付。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擅自从事网约车服务。(东南网记者 金晶晶 通讯员 周顺德 陈思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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