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澳镇村民偶然在山上抓捕到一只野生孔雀,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昨日,这只孔雀被森林公安民警安全放生。
11日上午,苏澳镇一位村民在镇林业站附近山头抓捕到一只野生孔雀,据他所说,孔雀已出现在山上两个月有余。他担心孔雀在山上被其他人伤害,最终他选择了报警。记者在区森林公安局内见到了这只孔雀,这是一只雌孔雀,身躯主体呈灰褐色,仅脖颈部为亮绿色。
经过区林业局专家鉴定,这只孔雀为蓝孔雀,非本地所有,属于外来物种。需要注意的是,绿孔雀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杀,蓝孔雀属非保护动物,可以饲养。区森林公安表示,虽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这只蓝孔雀仍属野生动物,应得到大家的珍惜和爱护。为此,区森林公安特意将孔雀带到君山进行野外放生。同时,区森林公安民警对村民的此举表示赞许,他说,遇到野生动物,不能肆意杀害或食用。一旦抓到野生动物,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联系乡镇或者就地放生。(记者 翁恺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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