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我叔叔,两人喝了酒后打得不可开交,我怎么拉都拉不住。”阿英(化名)双手捂脸抽泣着说。案发后,她陪同自己丈夫阿华(化名)前往派出所做笔录,而打伤自己丈夫的人,正是自己的叔叔高某。因为致阿华轻伤二级,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高某到案后,回忆其当天的一切,都觉得恍如在做梦,“我只记得我当时是去劝架,怎么就犯法了。”
时间要追溯到2015年11月19日,当天高某从乡下到潭城镇找朋友,事毕,他去了侄女阿英的店里聊天。二人聊得正欢的时候,阿英的丈夫阿华酒气熏熏地回来了。
然而让高某意想不到的是,他与阿华平日里并无积怨,但看到高某后阿华却显得非常不友好。阿华对阿英粗声粗气地嚷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阿英被劈头盖脸一骂也沉不住气,就与阿华吵了起来。
高某看到阿华想要动手打侄女,就赶紧上前劝架,没想到阿华转过头来就与高某打了起来。在法庭上,高某低下头回忆那天的情景,“我当时也喝了酒,下手没注意轻重。”高某在劝架过程中,与阿华产生推搡、扭扯,阿华三次摔倒在地,致使头部、唇部、耳部等部位多处受伤。经鉴定,阿华所受的损伤为轻伤二级。
因考虑到该案是家庭纠纷引起的,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建议法庭对高某从轻处罚,最终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记者 何燕 通讯员 吴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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