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80名加盟商,会员91人,网络传销案——“万商购物”的江西省安福县区域代理林缘于近日被浦城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提起公诉。10月21日,法院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假返利真传销 非法敛财三千万元
2011年11月,林缘与陈慧、李华(均已判刑)合伙在浙江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获得“万家购物返利网”江西省安福县的区域代理商身份。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代理佣金奖励为诱饵,设立加盟商、普通会员等级开展传销活动,引诱消费者、商家加入传销组织,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且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地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法人参加。加盟商可得其下线消费总额一定比例的佣金,且无论会员消费是否真实,加盟商都可以通过公司网站订单系统下单,会员只需向公司支付交易额以16%的返利保证金,就可按日收取返利。
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林缘与陈慧、李华在区域内大力发展加盟商和会员,培育、组织层级、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发展80名加盟商,会员91人,涉案金额达33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缘加入传销组织注册的返利网站,并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为名,引诱消费者、商家加入传销组织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主动退出非法所得,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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