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南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南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南平市从2023年9月6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平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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