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钱还清了,不要在村里贴我的失信名单了,不然我和我家人怎么在村里待呀!”10月9日,建阳区水吉镇的王某急匆匆地赶到建阳区人民法院,主动缴纳了剩余的34000元执行款。
2013年6月10日,王某驾驶货车与谢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2014年6月18日,建阳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谢某41626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后就表示没钱,不再赔偿。谢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赶往王某家中,但都未找到王某,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之后,法院将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同时在王某所在村居张贴有其名字、年龄、照片和应履行义务等主要信息的失信名单,让全村村民监督案件执行。王某知道后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赔偿义务。
建阳法院通过把“黑名单”贴到失信被执行人“家门口”,真正做到了不断缩小“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寸步难行,更加有效地破解执行难题。(曾冬明 李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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