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我市着力推行惠民政策,尽力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养老保障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各县(市、区)均出台了“长缴多得”激励政策,五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3.34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增”,月人均养老金由“十一五”末的1124元提高到2015年的2084元。建立了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对我市90至99周岁无退(离)休工资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高龄补贴。
医疗保障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公务员补助、企业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补充医疗保险,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120元提高到每人380元,五年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支出达45.47亿元;新农合累计支出38.86亿元,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人/年;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达75%以上,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系列经费投入27191.38万元。
住房保障上,扩大保障政策覆盖面,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提升至13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由人均月收入630元提升至1260元。“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1.97亿元,占计划投资47.6亿元的130.19%,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共46706套、基本建成40322套,占省上下达目标任务45781套的102%;全市历年已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23321套,配租配售率75.53%。
弱势群体保障上,率先全面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累计实施医疗救助46万人次,救助支出比“十一五”增长445%。全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至2015年底,全市有8.84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比“十一五”末(下同)提高72.26%、113.24 %,农村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91.66%、132.64 %;保障农村五保对象7630人,人均供养标准提高187.56%;3.2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和医疗救助,实现残疾人就业1632人;400多名孤儿享受福利保障。
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十二五”期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累计支出资金1.02亿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学生营养补助餐费累计支出1.33亿元,受益学生达 36.8万人。全市中职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核拨免学费资金7308万元;发放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1.16亿元,惠及6.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775.6万元,惠及5808名儿童。
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已建和在建10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新改扩建123所农村敬老院,新建22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329个农村幸福院;完成497座散葬烈士墓和34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新建64个社区综合服务站、6个县级救助站和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30.19张。
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农业方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4.12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2.35亿元,畜牧良种补贴1639.46万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23亿元,各类动物防疫财政补助1.97亿元。争取1.45亿元用于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投入7480万元支持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投入资金4188万元,完成省级标准农田建设和山垅田复垦与改造3.4万亩;投入造福工程建设资金57.89亿元,完成造福工程危房改造31119户123968人,重点扶持74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建设。
林业方面,建设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11612套,完成投资13.4亿元,已搬迁入户6620套,入住率达到57%;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12元/亩提高至19元/亩。全面实施了森林综合保险,生态林实现全部参保,商品林参保面积达1805.4万亩,比“十一五”末的45.7万亩大幅提高。
水利方面,共争取中央及省级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资金6.85亿元;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投资10多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6.95亿元;10个县(市、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63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投入资金6.69亿元;9个烟草水源工程项目通过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查,初设批复总投资6.99亿元,获得中国烟草总公司援建资金5.49亿元,地方自筹1.51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49亿元、占总投资的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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