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调解和帮助,总算是拿到新的平板电脑了。”9月17日,远在宁波的消费者吴先生通过电话向福安市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表达了谢意。
原来,今年8月27日,吴先生通过微店向福安市某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200元的平板电脑,收货时发现竟是用过的二手货,经过与商家沟通,达成换货协议。9月11日,吴先生第二次收到平板电脑,没想到还是原来那台二手货。为此,吴先生很郁闷,也很气愤,便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是,商家只同意换货,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无奈之下,吴先生拨打了12315电话。福安市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找到该公司调查核实。经查,因吴先生的单子是急单,但对应的型号又缺货,接单员不想失去这单生意,刚巧自己前不久购买了同款的平板电脑,便将自己的电脑寄过去。原本想着等吴先生发现问题时,刚好公司新进的电脑也到了就可以及时换货。没想到进货物流出现延误,才导致投诉的一幕出现。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及接单员进行了批评教育。9月14日,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商家表示在一周内更换一部新的平板电脑。(王旺声 曾祖强 郭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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