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森林火灾明火燃烧超过8小时,县(市、区)分管领导未到火场指挥扑救及森林火灾明火燃烧超过12小时,县(市、区)主要领导未到火场指挥扑救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五一”期间和全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确保全市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严禁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季节,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会议要求,防消并举,坚决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要重视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中长期火险趋势预测和短期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提高防扑火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严密火情监测,遇有火情,立即通报,及时处置,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深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找出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与此同时,严密监控,全面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和巡查范围,全天候加强监控,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做到预先反应,超前反馈。对风景名胜区、高铁、高速、电力等重点部位,尤其是田边、路边、村边、山边和果园边等“五边”,要严加防范,强化巡查。对位于林内林缘的厂矿、企业及加工场、作业点,要定期排查其森林火灾隐患,发现隐患问题,限期整改,搞好事前防范。
会议提出,要落实预案,提高应急救灾处置能力。发生森林火灾后,有关领导要按预案要求深入现场,靠前组织指挥,制定周密的扑火方案,确保不出差错。凡森林火灾明火燃烧超过8小时,县(市、区)分管领导未到火场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明火燃烧超过12小时,县(市、区)主要领导未到火场指挥扑救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会议还要求,“五一”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各级防火办人员停止休假,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及时处置火情,确保万无一失。对出现脱岗、漏岗的,要严肃处理。造成工作被动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对“五一”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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