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德市医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今年大病保险将继续沿续去年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万元(含起付线和个人自付比例部分),承保额度44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参保个人不需再次缴费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日前,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举行了2017年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经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以后,如果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后,大病保险资金就可以予以支付。
今年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万元(含起付线和个人自付比例部分),承保额度44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累计可赔付医疗费用涵盖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保费每人每年33.82元,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取,不增加参保群众负担。
一般赔案10个工作日内赔付
据悉,在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公地点未整合前,人寿公司分别在当地医保中心、新农合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配备相应设施和专业人员,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合署办公,负责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及时、高效、便捷理赔服务。今年实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一般赔案应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疑难赔案在2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需补充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参保人员当年度符合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理赔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该工作人员表示,实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改变了以往由参保人员出院后前往对应窗口进行现场报销申请的模式,就医群众无需垫付大病费用,既减轻了负担,又减少了报销手续,极大方便了群众。
延伸阅读
去年9199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偿
大宁网消息 (记者 吴宁宁)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6年,中国人寿保险宁德分公司承保全市九个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群众282.81万人,保费9564.48万元,其中新农合参合人数263.5万人,保费11.52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9.31万人,保费652.96万元。
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累计为9199人次赔付大病医疗补偿费用9626.65万元,赔付总金额占全年实收保费收入的100.65%,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累计理赔8488人次,费用8784.51万元,次均赔付费用1.03万元,城镇居民大病累计理赔711人次,费用842.14万元,次均赔付费用1.18万元。(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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