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翘首以盼的新《广告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新法,针对时下广告业乱象,尤其是针对新媒体广告与明星代言领域的违法行为,制定了诸多禁止条款和严厉的处罚规定。同时,让处于“模糊地带”的宣传语被正式禁用,并明确了最高罚款额度。
这是20年来《广告法》第一次修订,波及面之广足够引起广告业界企业的高度重视。新法施行10余天,哪些广告容易触及红线?新法又会给广告行业和市场环境带来哪些新变化?9月11日,市工商局召集市广告协会和我市部分广告人对此进行一番交流和探讨。
弹窗一键关闭 广告浮夸风被喊停
“大多数弹窗广告可以一键关闭了。”近期,市民上网时会有这样的感受。而在新《广告法》实施以前,网民们有着众多糟糕的体验:浏览网页时出现数不尽的弹窗广告,广告页面在点击“关闭”按钮后,仍不能被关闭,有时甚至会弹出更多的广告窗口……对于网络弹窗广告,网民们有着说不出来的厌恶感。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刘晨科长介绍说,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中的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广告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如今弹窗广告受到法律的规范,给网民上网带来新气象。”
另外,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全网首发”“独家面世”“销量第一”等词汇在广告宣传中泛滥成灾。“这些极限用语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同行的公平竞争。”刘晨说,法律要规范经济行为,就不会允许出现这种夸大其词的情况。因此,新法喊停了广告的浮夸风,严禁使用“最”字等极限用语。法律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规定这些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以及商品包装等位置。
对此,市工商局调研员郑荧提醒,广告行业规范广告用语,不要触及新《广告法》的红线。“表面上看是一种对优秀产品宣传的限制,实际上这是对市场上宣传不实风气的整治,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
举手之劳摊事 转发虚假广告将担责
“这是我朋友的店,XX美容工作室。喜迎十一,感恩回馈。活动期限仅此一周,持本人微信二维码过来,另有惊喜!”“自家姐妹的店,绝对信得过”“亲戚开的店,都是一品货源,质量有保证”……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上,替人“友情搬运”广告的事情层出不穷。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众多微友碍于朋友情面行举手之劳,但对于广告的真实性、产品真伪则一无所知。“我也不知道他卖的东西是真是假,如果我的朋友因为看到我发的广告买了东西,一旦出现问题怎么办?”市民李先生坦言。
对此,刘晨提醒广大网民,这些举手之劳也可能会摊上大事,这些行为或许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新法规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都可成广告发布的主体。同时,新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新罗培斜九溪庐漂流的雷人广告 李永安 摄
新《广告法》还认定,自然人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发布广告行为的性质。这意味着,追责将会延伸到微商和转发者。对此,刘晨表示,凡是在微信圈里向他人散布或转发虚假广告致人损害的,只要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据新法第55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不要以为转发广告只是举手之劳,大家应该为广告的真实性负责。”郑荧提醒市民,如果不得不帮忙转发广告,那么前提是一定要对广告主非常了解,做到所谓的“知根知底”,并且要对产品十分了解,确认广告没有进行虚假陈述,没有误导消费者。
广告人忧新法 真是狼来了吗
市广告协会秘书长钟居化告诉记者,新《广告法》施行首日,上海工商部门查处新法施行后第一案。由于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衡山路店内有大量由陈宝国等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店堂广告,涉嫌违法。目前该案进入调查阶段,最终处理结果确定后将予以公布。
“动真格了!”众多广告公司大呼:这真的是狼来了吗?我市某广告公司负责人何渊坦言,现在很迷茫,做策划冒的风险很大。在接单时,都绷紧了神经,生怕一不小心就触犯红线。“有去学习这部法律,但是个人的理解不同,难免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做策划时真的压力倍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很大一部分广告公司有此想法。他们的担忧在于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被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面对如此严格的处罚力度,广告公司及广告发布单位感到谨慎与迷茫。
“新法还给了职业打假人名分。”刘晨告诉记者,根据新《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这里就把职业打假人纳入投诉主体的范畴。”
钟居化认为,新法给职业打假人“名分”, 职业打假人很可能就借机牟利,这给了广告公司和经营主体极大的挑战。
学透学深新法 净化市场环境
对于上述的种种担忧,郑荧表示,新《广告法》并不是狼,它只是一种规范,它的初衷是促使广告业向良性发展和净化我们的市场经营环境。
据介绍,在过去20年里,尽管《广告法》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但整体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于是,粗制滥造的创作满天飞,信息传播效果大打折扣。如今,随着新《广告法》的施行,吹牛的时代应当终结。今后的广告需要从“忽悠”回归到创意上来。
“一开始,很多广告人都会对新《广告法》产生误解,认为这法律是跟广告行业过不去,是在用各种羁绊来束缚广告业的发展。”郑荧认为,新《广告法》实施前,市工商局就组织广告协会和广告公司学习,消除对新法的误解。另外,广告的本意在于宣传某产品或企业的品牌。因此,新法出台,对于真正意义的品牌推广来说,不应是更多的限制,而是有了更明晰的规范和条文,清理杂乱无章的广告市场,让正规经营推广的品牌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实际上,找到合适的消费洞察和沟通点,即使没有明星代言、没有夸张华丽的词藻,优秀的广告创意完全可以打动消费者,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对此,郑荧鼓励各广告公司积极应对,一方面提升自身的创意能力和建立严格的广告审查员追责机制,另一方面,在经营过程中保持好的心态。“不应该出现人家做了违法行为而没受处罚,我也可以这样做的侥幸心理。”(闽西新闻网记者 刘菲菲 石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三明沙县:“竹票”变“钞票” 吃上生态饭2025-01-14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