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自己车速过快被移动式雷达测速仪记录,竟调转车头将测速仪器盗走。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杭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1月7日15时许,家住上杭县蛟洋镇的邓某荣驾驶租赁的轿车在经过龙长高速公路移炉隧道出口(上杭县古田镇模坑村路段)时看到路旁有测速仪器,因为怀疑自己车速过快,便从古田出口下高速后继续往龙岩方向行驶,又从龙岩西驶入龙长高速公路,找到测速仪器后用石头撬断测速仪手柄,将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器提走放于自己家中。
经鉴定,被盗测速仪器价值人民币77910元。案发后,被盗的测速仪器已被追回并发还原报关单位。上杭县法院鉴于被告人邓某荣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案发后测速仪已被追回,最终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记者贵荣泽辉通讯员水秀立烽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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