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生下俩孩子,后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不想,“婆婆”和“儿媳”竟上演了抢孩子闹剧。20日,龙岩长汀县公安局馆前派出所民警及时化解了男女双方家庭的矛盾。
19日下午,馆前派出所接警称,社前村村民小花(化名)家里有人抢孩子。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名中年女子和一名年轻女子正互相撕扯,赶紧上前制止。
这两名女子,竟是“准婆婆”和“准儿媳”。原来,家住社前村的女子小花和馆前村的男子游某,经介绍相识后开始同居。2012年3月,两人订婚,但因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生育了一男一女后,感情逐渐出现裂缝,而游某开始外出打工,并在外面有了新的女朋友。最终,双方家庭互不往来。由于“准儿媳”小花将孩子带回了娘家,“准婆婆”思念孙子心切,就和儿子一起来女方家讨要孩子,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纠纷。
20日,在确认男女双方和好无望后,民警和双方亲属围绕双方在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以及两个孩子抚养归属等问题一一提出调解方案,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记者 吴鹏波 通讯员 张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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